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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台市食物安全抽检信息布告2024年第二十期

发布时间:2025-01-19 栏目:新闻动态

  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》及其施行法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烟台市食物安全监督抽检方案组织,为进一步保证食物安全,烟台市商场监督办理局展开了市级监督抽检273批次,依据食物安全国家标准查验和断定,食用农产品4批次样品、餐饮食物3批次样品不合格,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支、食物添加剂超定量运用、其他污染物、质量指标与标签标明值不符等问题,概况见附件。有关状况布告如下:

  (一)烟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古现大成水果店出售的芒果,苯醚甲环唑、噻嗪酮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。

  (二)烟台市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莱山德尚世家店出售的猕猴桃,氯吡脲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。

  (三)福山区王兴华百货超市出售的甜椒,吡虫啉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。

  (四)龙口市黄山馆园园超市店出售的鲜鸡蛋,多西环素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。

  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嘉悦福生鲜超市出售的桃酥,柠檬黄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。

  山东坤原商业办理服务有限公司芝罘区第三分公司运用的碗,阴离子合成洗涤剂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)不契合食物安全国家标准规则。

  招远市东河北史学钧电商服务中心出售的小米酒(露酒),酒精度不契合产品标签标明要求。

  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当地商场监督办理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,召回、下架不合格产品,操控危险,并剖析原因进行整改,触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展开核对处置作业。

  特别提示顾客,在购买到或在商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时,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告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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